商业物业管理范本

发表时间: 2024-08-29 作者: 资讯动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2、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对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1、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子的主要部分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5、 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施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

  6、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甲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来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真实的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

  4. 乙方在进场前需甲方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

  6. 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的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

  7. 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

  10.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

  11. 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2. 乙方排烟设备需根据于甲方的协商并满足乙方的需求来做设置,不得对楼内别的客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导致别的客户投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经营项目若为餐饮,必须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烟道、隔油池,一般为三个月。若出现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现象,甲方有权利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商户产生一定的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对应责任;

  16.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7.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地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2、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

  3、 乙方缴纳费用时间:首次付费以物业出租房开具的《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半年物业管理费,之后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额缴纳;

  4、 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1.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按月收取,乙方于每月1至5日按当月计量表实际发生量将该费用交于甲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商户、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任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