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一男人假造、分布流言被拘留
网络在人们日常日子与工作中已然成为必不可少的交流交流途径,而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离不开广阔网民的一同保护。近来怀集县却有一男人公开在网上诽谤伪造严峻警情,形成恶劣影响,终究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办。
日前,怀集县公安局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网民莫某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内容,宣称“XX 河(怀集县大岗镇某地名)有 2 名学生被人用刀捅伤……;有几个学生被抓到 XX 国做电信欺诈……”等内容,引发网民注重。经核实,怀集县未产生此类案子,该音讯纯属流言。怀集县公安局对此分外的注重,敏捷安排网通大队与大岗派出所打开深入查询。
经核对,网民莫某为博眼球、吸粉引流,录制了一段自己口述虚伪信息的视频并发布到短视频渠道上。这些虚拟的信息严峻混淆视听,引发网民纷繁注重、谈论和转发,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莫某因涉嫌虚拟现实打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则,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警方提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关于网上假造、传达流言,打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净化网络环境、冲击网络流言,需求广阔网民一同尽力。期望广阔网民坚持理性考虑,进步防备认识,活跃网络流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诽谤,携手共建明亮清明的网络环境。
8月28日上午9时许,怀集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郭女士报案称:其在美好大街毓凤路某猪肉店出售肉菜期间,将一台蓝色VIVO牌手机放在收银台处不见了。
接报后,民警当即前往现场进行查询取证,依据把握的头绪及摸排,确定了嫌疑人是孔某(33岁)。民警继而核对到嫌疑人孔某行迹,并于当日15时许在怀集县怀城大街沿江路某美食馆邻近将嫌疑人孔某捕获。
经民警教育,嫌疑人孔某告知其于8月28日在美好大街某猪肉店偷盗手机的通过。警方查明其还触及另一宗偷盗手机案,且进一步侦办发现孔某将盗得的手机卖给了怀城大街某手机店。
民警再接再励赶往该手机店,起获赃物手机两台,并将手机店店东郭某传唤查询。
28日17时许,郭女士闻讯赶到城南派出所,看到自己的手机已被警方追回,竖起大拇指称誉民警“你们不到12小时就破案了,真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