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有关的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你公司申请取用地下水作为湖南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用水水源,卵石制砂耗水量为0.125m3/t、石灰石制砂耗水量为0.1m3/t,符合湖南省区域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同意项目年取水量2.91万m3,取水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莲荷村,北纬28°32′56.79″东经112°43′48.38″,取水用途为生产用水。
二、该项目产生的洗砂废水均通过厂区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降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年退水量0.07万m3。你公司应加强退水管理,退水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你公司在项目运行期要认真落实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的方法,加强对取水口所在区域的监测,制定并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取水水源周边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对第三方取用水户不造成影响。
四、项目设计和建设应使用先进的供水工艺和技术,最大限度的节约水资源。同时,在县水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取水工程一定得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五、取水工程建成后,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本批文自行失效,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