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5625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食品制造企业。公司在产品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核心,不断推陈出新,目前已形成以鸡粉、鸡精为主导,鸡汁、吉士粉、青芥辣酱、玉米粳、番茄酱等别的产品协同发展、共用营销渠道的战略布局。其中,主流产品鸡粉、鸡精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大多数来自,其在报告期内的出售的收益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52.51%、24.28%。
鸡粉、鸡精产品是以鸡肉、鸡骨架等原材料为基础,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利用酶工程手段提取出富含多种氨基酸、多肽及呈味单核苷酸等动物提取物后,经一系列高新技术手段加工制作而成的,该产品是传统调味品味精的升级产品,集鲜、香和营养于一体,适用于腌肉、炒菜、炆煮肉类、火锅放汤及粥品等用途。
生产方面,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生产部门将市场发货信息纳入生产计划管理,依据市场提供的客户订单需求量,结合历年销售业务数据、当前产品库存量以及生产标准产能等信息拟定月度生产计划,经生产负责人审核,总裁批准后,组织财务、采购、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实施。
公司目前形成自主生产和委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使用自身拥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工人、技术工艺组织生产产品。委托生产模式下,公司将自身研发或他方研发的产品委托给选定的合作厂家,合作厂家依据公司规定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由公司负责销售。
在采购方面,公司依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确定生产物料需求清单,采购部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安全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物料采购申请量,在物料价格处于高位时,小批量购入物料以满足一段时间的生产需求,控制采购成本,在物料价格处于低价位时,对通用物料采取大批量采购,分批交货的措施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依照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应变能力、交货期与价格的均衡、价格与批量的均衡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供应商做综合评价,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拟成订货合同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采购。公司品控部严控采购流程,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赴供应商处巡检,同时在物料入库时依照材料检验标准对物料进行严格审查检验,将质量上的问题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为抢占市场占有率、提升销量,公司于2019年底开始着手重新规划、布局并改进销售模式和销售策略。2020年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消费需求出现断崖式下降,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为减少疫情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公司加速推动营销体系的转型升级,对销售竞争机制、市场与客户的调整划分以及内部人员的精简优化等方面实施改革,引导经销商队伍自主整合优化,吸引有能力和有潜力的经销商强强联合,抱团取暖,形成利益共同体,克服市场坏因,建立包括河南、山东、京津冀、内蒙古、东北等各省级代理作为一级经销商。公司目前销售模式采取经销模式,通过在某一区域选取经销商作为合作伙伴,借助经销商资源将公司产品销售给餐饮企业、便民店、副食店、商场、超市、食品制造企业等终端市场。
调味品具有快速消费品的属性,稳定性强,无显著的周期性,属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业内生产企业众多,企业整体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技术偏低,行业竞争激励,集中度不高。但随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加深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实施,行业标准将逐步完善,行业进入门槛提高,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实力弱、设备差、产品质量稳定性差且难以达到行业标准的企业将逐渐被淘汰,行业整合将逐步扩大,市场集中度将不断的提高,规模化、品牌化的大规模的公司将在未来市场占有率的竞争中进一步确认竞争优势。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2020年末非流动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名义增长3.5%,实际增长1.2%,城镇化和人均收入不断的提高,消费升级趋势逐步加强,饮食消费结构将由基本生存型向发展享受型转变,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程度慢慢的升高,消费偏好转变加快,从而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符合消费者日益多元化需求的新产品、新配方和新技术,引导行业向高端化、健康化、便捷化、定制化、复合化方向发展。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新冠疫情的阴霾笼罩全国,市场消费需求出现断崖式下降,公司业务受到较大冲击。面对外部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积极应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公司复工复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优化组织架构,精兵简政,提升管理效率。整合经销商队伍,巩固客户关系,提升客户销售信心与积极性,最大限度完成预期经营成果。现就公司2020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32.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6%,实现总利润1,292.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15%。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克服疫情期间供应商无法正常供货、物流无法正常运作的难题,快速推进公司复工复产。公司生产部秉承“团结协作,精细管理”的理念,全面落实执行“一化两式”的管理方针,以月度销售订单计划为依据,结合市场实际发货与成品库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合理制定生产排期,加速积压订单的生产,最大限度实现用户的订单需求。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定期规划检修保养各车间生产线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作,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品控部与物料部、采购部紧密配合,做好供应商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监控和评估,确保公司产品源头质量与安全,保证物料符合生产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与市场环境,重新梳理各部门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精简优化人员,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修订完善考核体系,实行行为绩效与销量考核模式,增强员工对绩效考核的认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凝聚力。积极推动营销体系的转型升级,在市场销售竞争机制、市场与客户的调整划分以及内部人员的精简优化等方面实施改革试行试点,引导经销商队伍自主整合优化,吸引有能力和有潜力的经销商强强联合,抱团取暖,形成利益共同体,克服市场坏因。借助经销商资源,调度经销商共同开发市场,精耕细作销售网络,拓展销售经营渠道的深度和广度。严控市场低价及窜货销售,立即处理违规情况,稳定市场行情报价体系,保障客户的销售利润。新增产品,丰富产品结构,拓宽产品营销售卖渠道和客户群体,同时,合理调整销售政策,增加客户信用额度,加大对客户的支持力度,提升客户的销售积极性,稳定商品市场销售份额。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出售的收益减少,以及固定成本因素的影响,致使本期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企业独立董事林则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则强先生因自身工作原因,特申请辞去企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林则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将导致企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企业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则强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林则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昭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昭哲先生尚且还没有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昭哲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昭哲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昭哲,中国国籍,出生于1947年10月,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和经济师。陈昭哲先生曾任中国广澳开发集团公司房产办负责人、建设分公司副总、高级会计师;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现任广州衡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定估计师,兼任汕头大学开放学院外聘副高。
截至目前,陈昭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自2006年2月15日起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做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截至2021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和计提减值损失,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见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3月31日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见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市价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实物资产。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明显地增加,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明显地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处于第二阶段,公司依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实物资产,处于第三阶段,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实物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明显地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明显地增加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公司依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实物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实物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实物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真实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明显地增加。除特殊情形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明显地增加。
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明显地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说明某项应收账款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另外的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另外的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0年1-12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368,350.59元,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坏账损失116,563.48元。2021年1-3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备2,064,244.64元,计提另外的应收款坏账损失79,628.80元。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根据结果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监理指令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0年1-12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44,378.55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慎研究,企业决定对部分另外的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存货予以报废、核销。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部分已经公司全力追讨,确定没办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109,159.75元。该项目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损失109,159.75 元,本年度核销该另外的应收款对公司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不能接着使用且无修复价值,预计未来不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核销处置,处置涉及交易对方均为无关联第三方公司,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为8,833,633.73元,累计折旧为8,253,047.15元,账面价值累计为580,586.58元,处置损失金额累计为512,875.58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无使用价值的包材和不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产成品等存货进行核销处置,处置损失金额为1,896,621.78元。
2020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029,292.6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82%,导致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724,898.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减少1,724,898.73元。累计核销另外的应收款109,159.75元,该项目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本年度核销该其他应收款对公司净利润不产生一定的影响。处置固定资产、存货累计损失金额为2,409,497.36元,导致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048,072.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减少2,048,072.76元。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143,873.44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1.99%,导致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822,29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减少1,822,292.42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线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32.87万元,同比下降17.96%;实现总利润1,292.38万元,同比下降6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90万元,同比下降65.15%。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72.53万元,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7.2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29.74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5.02万元,资本公积余额 5,495.27万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62.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748.50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856.52万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事宜。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林则强先生辞去企业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导致企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企业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补选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昭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昭哲先生尚且还没有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公告。
1、上述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4和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能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传真号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不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515343)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有关的资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东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32.87万元,同比下降17.96%;实现总利润1,292.38万元,同比下降6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90万元,同比下降65.15%。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972.53万元,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7.2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29.74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605.02万元,资本公积余额 5,495.27万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62.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0.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748.50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856.52万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根本原则,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有待完善的主要方面,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