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这些吃甲鱼的“白条”还记得吗?六年了还不结账?
开个饭店,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既饱大众口福,自己也当个老板,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可淮安市民汤女士没想到,
2010年到2012年她在宿迁市泗阳县开了两年甲鱼馆,至今还有欠账没有收回
好的,小编给您梳理一下这些票据的信息:这些票据的总金额为19106元,其中12张的消费单位为城管局,共16191元,一张为农机局,共2915元。
最早一张账单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最晚一张日期为2012年5月26日,其中消费最高的一张是2011年7月2日,消费金额为3890元;消费最低的一张是2011年12月2日,消费金额为585元。
单据显示,有5次就餐发生在中午,8次在晚上,这两家单位就餐时还购买了酒水和香烟。
据汤女士透露,两家单位分别是泗阳县城管局和泗阳县农机局。看到这,您一定和小编想的一样,这些票据都是“白条”啊!
汤女士说,在这些票据里,泗阳县城管局时任张局长消费约11000元,票据由时任工作人员、司机签字,到饭店关门前,继任的朱局长也消费了几千元。
这六年里,她往返淮安与宿迁泗阳之间不知多少趟,城管局朱局长基本都是以“太极”来应付,而泗阳县农机局两千多元的欠款,也是始终没有拿到。
那么泗阳县城管局两位局长是谁呢?小编利用互联网查询到,2008年12月至2012年2月,泗阳县城管局时任局长确实姓张,后来调任其他单位,2012年2月至今,县城管局长也确实姓朱。
在今天(22号)的节目中,《政风热线》现场连线了现任泗阳县城管局朱局长,他表示,对汤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并不知情。
朱局长:我不知道这位女同志,你这样子,你、你、你你说的情况今天我也是刚知道,你说发生争吵,我还没记得有这样的一个过程,但是要是说,我们下面的工作人员有人到你那里去,只要是他签单的,我可以来责成他来主动找你,把这样的一个问题解决。他是私人行为还是还是公的行为,不管他,只要他在我这里工作。
王 瑾:但是朱局长啊,我刚才听我们这位听众说,为了这个事情已经去你们那去了好多次了,不是一次了。
朱局长:因为,我跟你讲啊,他是公(务)的还是私(人)的,我,现在,我还搞不清,不管公的私的,我们肯定帮助她来把这样的一个问题解决。
王 瑾:另外我想问一下,朱局长啊,主要是因为我们这位听众她一直在说是你们泗阳县城管局的领导在哪就餐,我想问问,您在哪有没有就过餐呢?
王 瑾:工作人员给我现场通过QQ发来了一段信息,就是泗阳县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辉出席干部工作会议,会议宣布县委对城管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其中我看到了您的名字,您任县城管局局长、党委书记,时间节点是2012年2月15号,而并非您说的13年。这一段时间您怎么解释?我觉得我好像看得不明白了。
汤女士在节目外向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介绍了一个情况,2014年2月,她多次找到泗阳县城管局,当时局办公室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要求她,将三张票据共5952元以“宣传牌”的名义开具发票,拿来之后就可以给钱结账。2014年2月25日,汤女士开到了发票,并交给了那位工作人员,但钱还是没有拿到。后来她去询问这位工作人员,回复是,发票丢了。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今天(23号)上午在泗阳县城管局见到了汤女士提到的黄姓工作人员,他表示,确实有他签单的数千元餐费没有结账,结账单上注明的接待是由也确有其事,因为泗阳城管局搬迁过多次办公地点,之前的票据在搬迁中遗失,今年春节前才找到,发票目前还没有报账。
黄姓工作人员:这个由于时间比较久,我自己表态,如果这个账不好走,我自己掏腰包把这个帐结了。
黄姓工作人员:这个我也不清楚,因为我也不记得她(唐女士)给没给我这张票了。
另外几名签单人有的已经不在泗阳县城管局工作,有的已经退休。对于其它餐费为什么没有结清,何时才能结清?朱局长表示,他也不清楚,但他同时承诺,对此要一查到底,不管这些接待是因公还是因私,都会先把汤女士的餐费结清,再进行彻查。
但汤女士当场表示,以前开饭店时不接受个人签单,只能确定签单的人是公职人员,所以她无法确定这些就餐行为是因公还是因私。朱局长又表示,还要做出详细的调查。而就在朱局长表态过的几分钟后,他以要开会为由匆匆离开。
然而,朱局长在2012年2月就任泗阳县城管局局长,以制作“宣传牌”名义开具发票的三次接待都发生在朱局长上任后。这几次接待朱局长是否参加?此后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多次拨打朱局长的电话,均被挂断。
在以上的单据中,还有一张显示用餐单位为泗阳县农机局,用餐时间是2012年3月13日,餐费一共2915元,备注显示为“接待”,签名比较潦草,无法判断。
节目编辑在场外联系上了泗阳县农机局办公室的陈主任,她表示,自己2014年到农机局工作,对汤女士反映的2012年工作用餐的事情并不知情。节目结束后,陈主任又给编辑打来电话说,经过了解以及向领导请示,汤女士年前曾经到局里来过,但是依据她手中的单据,农机局没办法完成相关流程,必须证明签单人是农机局工作人员。
陈主任:是这样的,她只要把这个请她把这个手续给咱们完善一下,我们作为单位应该也能够理解,现在公务接待也非常的严格,我们也不可能就是说违规来给她处理这个账,首先是要有公务活动具体经办人、还有当时领导。
陈主任:这么处理,一个呢,就是把当时经办人的签字给他签了,还有当时的领导,然后我们再初步地了解一下,然后就可以跟她结账了。因为现在这个发票这个接待费入账,一定是要有层层签字的,过去的事情我们现在谁签呢?
编 辑:那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没有一点的强制力啊!万一人家不签字的话,这个钱不就拿不到了吗?
陈主任:那是这样的啊,比如说我去这个饭店签字,我也没有给钱也没有签字,你不找吃饭的人你找其他的人,我这边是单位,我有公务接待好多严格的这个标准。
编 辑:比如说,她现在手上的有不管是“孙伟”也好“孙健”也好的签字,然后你们那边肯定也有前一任办公室主任签字的相关存根或者影印件。
编 辑:没有?确定没有?就是这一任办公室主任做完,退休之后,他任何的笔迹都没有留下?是这个意思吗?
编 辑:然后你们局里面有没有工作日志,比如说每天做了哪些事情,这个有没有日志啊?
陈主任:现在是有的,但是(20)10年左右的事情呢
陈主任:我档案的这一块平时都是我保管,应该是没有。
2015年3月20日的《安徽日报》上有一篇名为《吃喝“白条”不能还清了事》的文章中提到:
白条现象频现,原因无外乎几点。一是作风不正,改作风、反“”之前,一些地方的吃喝风气非常严重,一些基层干部对吃喝很热衷,甚至把酒场当作了职场,有事没事就想“腐败”一把。二是监管有漏洞,多年前基层政府和组织管理相对混乱,基层干部乱吃乱喝、骗吃骗喝的现象并不少见,导致吃喝白条积重难消。三是问责乏力,对媒体曝光的吃喝白条,很多地方往往是立马清欠或给出还清时限,态度不可谓不积极,但对为什么吃喝、哪些人参与吃喝、是不是隐藏腐败因子等问题,关注不多,至于问责、惩戒更是少有所闻,总之有息事宁人之心,无追查问责之意。
面对着一张张吃喝白条,还钱是当务之急,但不应止于还清,更不能还清了事。实际上,即便是一些地方积极清欠,也很可能用的是公款,而不大可能是个人掏腰包。这无异于是个人吃喝,公家埋单,结果不仅不能杜绝吃喝白条,还可能变相纵容。因此,根治白条现象要有治本之策,尤其对吃喝风气中涉及的人以及其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厉问责、加大惩处,唯有如此才能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