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淦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及铜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淦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及铜箔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上饶淦峰铜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及铜箔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工业园区383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4′57.41″,北纬28°23′41.47″),项目总用地面积119880m2,总建筑面积76561m2。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12万吨精度铜板带及铜箔,其中铜板带10万吨,铜箔2万吨。项目产品品质衡量准则执行《加工铜及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5231-2022)。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80万元。
项目以电解铜、锌锭、锡锭、废紫铜、废黄铜、废锡磷青铜、红磷、还原木炭、乳化液、98%硫酸、氢氧化钠、钝化剂、耐火材料、润滑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原料检测、打包压块、半连铸(熔化)、截断、热轧(步进式加热炉加热)或均匀退火、铣面铣边、冷轧(粗轧、中轧)、切边、中间退火(钟罩式退火炉)、第一次表面清洗、精轧、成品退火(钟罩式退火炉)、第二次表面清洗、拉弯矫直、成品剪切、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横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乳化液进入废乳化液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酸碱废水处理站处理;定期更换的酸洗槽废液、脱脂槽废液、酸雾喷淋塔废水以及水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石英砂过滤器反冲洗废水直接排入车间酸碱废水处理站经“隔油池+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气浮池+砂滤池”处理。
酸碱废水处理站废水在车间排口第一类污染物(总铅、总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总铜、总锌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总锡满足上海市地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排放限值,其它污染物满足横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横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西童溪。
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熔化电炉产生的熔化烟气经固定房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采用一套滤筒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步进式加热炉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接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板带铜箔生产轧制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油雾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废气采用氮气吹扫氮氢混合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直接通过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熔化流程产生的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锌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及附录A排放浓度限值;步进式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轧制流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天津《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1中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酸洗流程产生的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内外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排放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做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固态废料应合理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一定要满足《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原料、普通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应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熔铸车间、板带铜箔车间、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液氨站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时进行维护管理。应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经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废水排放设施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熔铸车间、板带铜箔车间、保护气站、液氨站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横峰县人民政府,严控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环境敏感性建筑物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